第一個五年計劃的主要任務有兩點,一是集中氣力進行產業化建設,二是加快推進各經濟領域的社會主義改造。
在產業化建設方面,一五期間的基本任務是:集中主要氣力,進行以蘇聯幫助中國設計的156個建設項目為中心、由限額以上的694個建設項目組成的產業建設。建立社會主義產業化的初步基礎,對重產業和輕產業進行技術改造;用現代化的生產技術裝備農業;生產現代化的武器,加強國防建設;不中斷增加農業和產業消費品的生產,保證人民生活水平的不中斷進步。
第一個五年計劃的制定(1953~1957)新中國建立以后,國家就從多方面采取措施為有計劃地建設創造條件。
1951年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簡稱中財委)試編了全國國民經濟年度計劃。1952年,成立了國家計委和國家統計局。同時,加強了對國營企業和基本建設的治理。盡管如此,在既缺乏編制計劃的經驗,又無精確統計資料確當時,編制和實施全國性的經濟計劃難度很大。
第一個五年計劃,從1951年開始編制到1955年3月中國共產黨的代表大會通過,歷時4年,其間大的修改就有6次。陳云具體主持了這項工作。
最后一次修改是在1955年4—5月,根據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會議的決議,并吸收各省(市)和中心各部的意見和參考蘇聯
1953到1967年背景:三大改造完成,剛從新民主主義過渡到社會主義,土地改革取得了明顯成果,以實現社會主義產業化為中心的,是根據黨在過渡時期的總路線和總任務而制定的。第一個五年計劃,是指我國從1953年到1957年發展國民經濟的計劃。第一個五年計劃(1953年-1957年)..
新中國成立時,面臨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的孤立和封閉。當時,產業基礎特別是重產業基礎十分薄弱,現代產業不到國民經濟的10%,鋼產量只有15.8萬噸,且相關人才匱乏。
如何在短時間內改變貧窮落后面貌,把中國建設成為一個產業化的富強的社會主義國家,是共和國領導人殫精竭慮思考和解決的主要題目。
1951年2月正值抗美援朝戰爭期間,中共中心已開始謀劃大規模經濟建設題目。2月14日,毛澤東在中心政治局擴大會議上提出了“三年預備,十年計劃經濟建設”的思想,首次明確提出了編制國民經濟發展計劃的設想。會議決定,自1953年起實行發展國民經濟的第一個五年計劃,并要求立即開始編制五年計劃的預備工作。
編制五年計劃,是學習蘇聯經驗的做法。
關于采取這種做法的目的,中共中心在《關于編制一九五三年計劃及五年建設計劃綱要的指示》中指出:“國家大規模的經濟建設業已開始。這一建設規模之大,投資之巨,在中國歷史上都是空前的。為了加速國家建設,除應動員全國氣力,集中全國人力和財力以赴外,必須加強國家建設的計劃工作,使大規模建設能在正確的計劃指導下進行,避免可能發生的盲目性。”
然而,由于舊中國留下的統計資料很不齊全,國內資源狀況不明,從中心到地方都缺乏編制經濟發展計劃的經驗,國際物流,加上抗美援朝戰爭的影響,且蘇聯幫助中國建設的重點工程項目短時間內沒有確定下來,“一五”計劃只能采取邊計劃、邊執行的辦法,不中斷修訂、調整、補充。
第一個五年計劃
五年計劃,是中國國民經濟計劃的重要部分,屬長期計劃。主要是對國家重大建設項目、生產力分布和國民經濟重要比例關系等作出規劃,為國民經濟發展遠景規定目標和方向。
第一個五年計劃,簡稱“一五”計劃(1953—1957),是在黨中心的直接領導下,空運報價 海運價格,由周恩來、陳云同道主持制定的,1955年7月經全國人大一屆二次會議審議通過。至1957年,“一五”計劃逾額完成了規定的任務,實現了國民經濟的快速增長,并為我國的產業化奠定了初步基礎。
當時新中國剛結束平叛、土地改革、抗美援朝,贏得了較好的國內、國際和平環境,有利于發展經濟,改善民生,開始社會主義建設有了條件。
第一個五年計劃的制定與實施標志著系統建設社會主義的開始。
第一個五年計劃是在國民經濟已經恢復的基礎上開始的。
當時的情況是:我國國民經濟的恢復工作已于1952年底勝利完成。1952年,我國工農業總產值比1949年增長了77.5%,(1949年466億元,1952年為810億元),其中:現代產業增長了178.6%,農業增長了48.5%。1952年,產業和農業的主要產品的產量,除個別的以外,都超過了解放前的最高水平,交通運輸和國內外貿易等也有了相應的恢復和發展。
國家在平衡財政收支和穩定物價方面也取得重大成就,人民生活有了明顯的改善。在國民經濟改造方面,社會主義經濟成份在國民經濟中的領導地位加強了。在政治方面,人民民主專政政權日益鞏固。所有這些,都為我國實行有計劃地發展國民經濟創造了條件。
但是,還有另外一些情況。那就是:現代產業產值在工農業總產值中還只占43.1%,在產業總產值中,生產資料的產值只占35.5%。同時,當時對我國資源情況還不清楚,資金不足,缺乏建設干部,沒有進行大規模經濟建設的經驗,這些都將給建設帶來困難。另外在農業經濟中,小農經濟仍占盡對上風。資本主義經濟在國民經濟中還占相當大的比重(資本主義產業產值還占產業總產值的30.6%)等。
我國就是在這樣條件下,開始了發展國民經濟的第一個五年計劃。
法律分析:中國從1953年開始制定第一個“五年計劃”。從“十一五”起,“五年計劃”改為“五年規劃”。五年規劃(原稱五年計劃),全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規劃綱要,是中國國民經濟計劃的重要部分,屬長期計劃。歷年五年規劃時間如下:第一個五年計劃:1953-1957;第二個五年計劃:1958-1962;第三個五年計劃:1966-1970;第四個五年計劃:1971-1975;第五個五年計劃:1976-1980;第六個五年計劃:1981-1985;第七個五年計劃:1986-1990;第八個五年計劃:1991-1995;第九個五年計劃:1996-2000;第十個五年計劃:2001-2005;第十一個五年規劃:2006-2010;第十二個五年規劃:2011-2015;第十三個五年規劃:2016-2020;第十四個五年規劃:2021-2025。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2021-2025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根據《中共中心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編制,主要闡明國家戰略意圖,明確政府工作重點,引導規范市場主體行為,是我國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的宏偉藍圖,是全國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動綱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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